地下礦山【安全現狀評價】所需資料清單
1. 立項批復、《采礦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副本。
2. 設置具有獨立職能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紅頭文件(安全處或安全科等,不能以安委會或安全領導小組代替)。
3. 設置生產技術管理機構的紅頭文件。根據礦山生產需要,配備采礦、地質、測量、機電、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職稱證復印件)。
4. 主要負責人資格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證(地下礦山不少于3人)、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證》。
5. 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具有安全目標管理、礦領導帶班下井、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培訓、生產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勞動管理、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職業危害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獎懲、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各工種的操作規程(按新《安全生產法》要求制定的全員責任制、文件及目錄)。
6. 有完備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建立檔案,按“四個清單”要求實現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
7.安全預評價報告、初步設計(含安全設施設計)及其批復意見。初步設計有重大變更的必須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及經原審查單位審查合格的審查意見。
8. 礦山企業應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工傷保險的,可以辦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傷保險提供近3個月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提供保險單發票復印件)。
9. 礦山企業應根據存在風險的種類、事故類型和重大危險源的情況制定綜合應急預案和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風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應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應急預案應經過評審,并按照隸屬關系向當地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備案登記表)。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并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應急預案應定期演練并做好記錄。
10. 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文件,或與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的救護協議復印件。
11. 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的證明材料(按《安全設施設計》中的安全設施投入情況),并應有費用使用臺賬。
1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合格證(提供試運行期間的)。
13.應具有安全教育及培訓記錄;安全會議記錄;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設備檢修和維護記錄等相關記錄(提供試運行期間的)。
14. 現用設備清單。
15.具有資質的施工、監理單位出具的施工、監理報告以及施工圖、竣工圖。
16. 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包括提升機、鋼絲繩、主通風機、水泵和空壓機等)及特種設備(空壓機風包、壓力容器等)應采用具有安全標志的產品,并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定期檢測檢驗合格,檢測報告在有效期內(提供全部復印件)。
17. 爆破作業外委民爆公司“一體化”服務的,需提供爆破協議和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18. 工程外包的,承包方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雙方的安全管理協議。
1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搬遷協議、安全協議等)。